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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2 22:59:24

  196体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①计算每股收益时,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及失效的限制性股票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中扣减。

  ②按照相关会计规定,计算每股收益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要扣除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及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③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除以报告期末总股数。

  公司上年度因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比较数据被重新列报,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计处理要求。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注:上述变动比例均为合并报表内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比例(%)/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比例(%)

  2023年以来,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资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精准把握国家稳增长政策机遇,凝心聚力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一季度生产经营取得较好成绩,实现“开局稳”“开门红”。

  2023年一季度,公司经营财务指标增长强劲,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指标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利润指标恢复良好增长态势,“一利五率”指标实现“一增一稳四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10,843亿元,同比增长20.9%;实现营业收入5,248亿元,同比增长8.1%;实现利润总额225.8亿元,同比增长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4亿元,同比增长1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3%,同比增长0.1个百分点;经营性净现金流-654亿元,同比减少净流出571亿元;营业现金比率同比提升12.8个百分点;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74.5%,杠杆率保持稳定。总体来看,主营业务整体实现稳步发展,并呈现以下特点:

  房屋建筑工程业务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热点区域、重点市场,承接了一批优质项目。房建业务新签合同额7,238亿元,同比增长15.5%;其中,工业厂房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超90%,教育设施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均超30%;住宅地产类项目新签合同额同比下降22%。实现营业收入3,446亿元,同比增长7.8%;实现毛利212.3亿元,同比增长13.1%。

  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业务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聚焦重点细分领域市场,业务规模和质量迅速提升。基建业务新签合同额2,438亿元,同比增长18.8%;从细分领域看,交通运输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8.3%,其中高速公路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22.2%,市政道路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41.5%;能源工程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26.5%。实现营业收入1,200亿元,同比增长11.5%;实现毛利100.9亿元,同比增长20.5%。

  房地产开发与投资业务企稳回升。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应对地产市场变化,狠抓销售去化、资金回笼、竣工交付取得良好成效。房地产业务合约销售额1,124亿元,同比增长82.8%;合约销售面积5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4.9%;实现营业收入509亿元,同比下降4.1%;实现毛利82.8亿元,同比下降15.5%。新购置土地储备约68万平方米,期末拥有土地储备约9,114万平方米196体育。

  勘察设计业务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勘察等传统设计主业,持续深耕国家战略区域市场。勘察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42亿元,同比增长28.4%;实现营业收入25亿元,同比增长5.6%;实现毛利3.5亿元,同比增长6.8%。

  境外业务发展持续向好。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海外高质量发展战略,强化资源保障,持续推动境外业务量质齐升。公司境外业务新签合同额171亿元,同比增长1.3%;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同比增长13.8%;实现毛利10.2亿元,同比增长30.1%。中标阿联酋2个超高层项目一一迪拜W酒店品牌高层住宅项目、卡瓦利卡萨高层住宅项目,新加坡Grand Dunman公寓项目等。

  下一步,公司将乘势而上、担当作为,全力完成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致力在创新能力、质量效益、品牌价值、治理水平、国际影响等方面走在前列,努力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裙楼二层多功能会议厅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议案1196体育、3、4、5、6、9、10、11、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2、7、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2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一)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196体育,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此回执须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以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传线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908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郑学选先生主持会议,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独立董事徐文荣先生、贾谌先生、孙承铭先生、李平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任李永明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马泽平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815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永明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同意李永明先生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董事会另聘/解聘时止196体育。李永明先生的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李永明先生,现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17年7月起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起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起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196体育、董事长,2023年2月起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李永明先生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永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0,000股。李永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马泽平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年龄原因,马泽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离任后,马泽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向马泽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马泽平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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